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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疾險現在買還是等新規後買?重疾擇優理賠哪些公司?
關於今年1月31日起,沿用舊版定義的重疾險將全部停售這個事情,大家都在各種渠道有看見,但是在新定義即將實施、老產品紛紛下架這樣的交替之際,大家討論得最多也最糾結的是:新舊產品,到底買哪個更划算?
糾結的理由,無非就是因為新舊重疾定義對比,理賠規則上各有利弊,“魚與熊掌無法兼得”,很難做決定。
然而現在真的不用糾結了,因為就在前幾天,華夏保險公司推出自己的重疾險“擇優”理賠方案,為大家提供了一個更多樣化的選擇。
適用案例1
舉個例子。
老王投保了舊版重疾險,2021年3月,不幸患上嚴重冠心病,實施了切開心包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手術,但沒有開胸。
按照2007版重疾舊定義,這種情況是不符合重大疾病的,因為不滿足定義中“開胸”的條件,所以不能賠。
但在2020新版定義中,不開胸也可以賠。
那麼,如果老王所投保的產品提供“擇優”理賠服務,雖然投保的是舊版重疾險,他也可以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新版定義作為賠付標準,順利獲賠。
所以,按哪一種重疾定義理賠,最後的結果還是有很大差距的。
適用案例2
再舉一個例子
輕度甲狀腺癌和神經內分泌腫瘤。
在2020版重疾新規中,TNM分期為I期或更輕度的甲狀腺癌和G1級或更輕度的神經內分泌腫瘤,由重疾變為了輕症。
這意味着,如果買的是舊產品,可以按照重疾理賠;如果買的是新產品,只能按輕症進行理賠,相同情況下,理賠金是差很遠的。
而且新產品也沒法擇優理賠。
所以從這點來看,老產品比較划算,畢竟能夠擇優理賠,選對咱們最有利的,就是非常不錯的選擇。
如果想獲得甲狀腺癌的保障責任又想兼顧新規的寬鬆,不妨優先考慮買老產品。
其他補充規則
一、僅限於使用2007舊版重疾定義的產品。
不管是在新規發佈之前已經生效的,還是在如今的過渡期內購買的,只要購買的是使用舊版重疾定義的產品,都可以擇優理賠。
新版重疾險,則不適用“擇優”理賠。
二、僅限於是合同約定的重疾,輕症和中症不行。
由於重疾險新定義側重規範重疾定義,因而新老區別主要體現在重疾理賠。所以只針對重疾才能享受理賠“擇優”服務,也是很合理的。
三、僅限於新定義發佈後首次確診的情形。
如果某種重疾按舊定義被拒賠過,但符合如今新定義的約定,也不能重新申請獲賠。
這裏小左推薦華夏常青樹特惠版重疾險。
1、實用性強:這款產品60歲後且之前未發生重疾理賠,給付 0.1%基本保額,最多90天,假設買50萬保額,60歲之後住院,一年最高可領取4.5萬元。
2、對大齡人士友好:發生身故或首次重疾,已交保費、現金價值、保額,三者取其大,那麼大齡人士投保,不會出現賠付保費大於保額的現象,對於大齡人羣非常好。
3、高發疾病分組合理:作為多賠型重疾險,這款產品 分6組,每組賠付1次,高發的6類重疾,惡性腫瘤單獨分一組,其他的5類高發重疾也有分散開,被放在了不同組,提升了多賠的意義。
4、醫療險組合強:不論是0免賠醫療還是百萬醫療險,都非常注重續保,這款產品第一年醫療費報銷了,第二年不會因為健康問題而拒絕續保,保證了被保人健康保障的完整性。
如果是沒買過重疾險的小夥伴,現在買是最合適的,因為多了個“選擇權”,將來可以“擇優”。
不然,等到2月份再買,就沒有這個選擇權了。而且,風險也不等人,能買的時候,趕緊上車吧,只有買上了才是實實在在的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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